门面及其它资产竞租公告

发布时间:2024-07-03  来源:公示公告  点击:84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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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本着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隆昌发展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:隆发集团)将其门面资产对外公开租赁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 一、竞租门面地点:详见招租标的信息表。

 二、竞租方式:采取对外公开竞租,以最高价为承租者。

 三、租赁期限及单价:租期三年,合同期满后如需继续租赁该房屋,在同等条件下可以续租,此后合同则一年一签。

 四、保证金缴纳:竞租交纳保证金3000元/标的。

 缴纳保证金交款方式:银行转账   收款单位:隆昌发展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 

 开户行:工行隆昌县支行     银行账号:2307491109100009980

   支付用途:注明隆发集团门面竟租保证金。

 五、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:

 1、中标公示期(5个工作日)后3个工作日内到隆发集团签订租赁合同。

 2、签订合同时,承租人应缴纳中标价的一年租金及房屋租赁保证金(6个月租金金额)后,再使用门面,租赁保证金存续期间不计利息。从第二年起,租金按一年或半年缴纳(先缴纳后使用),其他履约内容以出租方《房屋租赁合同书》约定为准。

 3、未中标者1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(不计利息)。

 六、报名时间:2024年7月4日—2024年7月18日15:00前(工作日),凭身份证及保证金凭条(原租户需提供原门面合同复印件)在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登记报名。

 七、注意事项:

 1、所租赁的资产可合伙经营,严禁转租、转让(签约方是出租方唯一认可的承租人)。

 2、资产按现状出租,请竞租人自行到现场勘查,如有疑问请予咨询,竞租成功后,承租人不得再次提出异议。

 3、竞得使用者不得擅自改变该建筑主体结构。(具体解释权归隆发集团)

 4、竞得使用者应按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合法经营,租赁用途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。

 5、竞得使用者不履行合约的视为违约,不予退还保证金。

 八、竞租说明:

 1、本次以月租金起价(评估价)为竞租起拍价,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50元/月,竞价人举起号牌表示加价50元/月,也可以竞价人举起号牌按50元/月的整数倍加价。

 2、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租人同时举牌,主持人有权确认谁先举牌报价。

 3、当出现动态最高价时,主持人会给其他竞价人三次加价的机会,通常会以这样的方式来表述,“几号牌第一次、第二次、最后一次(或第三次)”,如果三声以后再没有人加价的时候,主持人将根据保留价决定是否成交,主持人将宣布成交。

 4、价高者中标,竞价幅度由主持人现场情况确定。

 5、若征集到一家意向人报名时,则采取协议方式竞租。

 6、同等条件下,原承租户具有优先权。

 7、其它相关竞租程序按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执行。

 九、竞租时间:2024年7月18日下午15:00对标的实施竞租。

 十、咨询电话:

 隆昌发展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            唐先生:0832-3990436

 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周先生:0832-3960933

 附件:【招租标的信息表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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